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3周年活动的通知 |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4-06-16 浏览次数:457 |
各基层党委、工委、直属党总支: 为纪念建党93周年,更好地发挥全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学校深化改革、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现就开展纪念建党93周年活动通知如下。 3.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活动。各基层党委要按照“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的要求,走访本单位的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送去节日问候,增强老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4.开展先优表彰活动。学校党委对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在全校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评选范围、条件和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基层党委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落实活动要求,本着庄重热烈、节俭务实的原则,确保纪念活动顺利开展。 2.创新载体、务求实效。各基层党委要注重创新活动的载体和形式,增强纪念活动的感染力和实效性,贴近师生,贴近实际,引导共产党员紧密结合学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任务,紧密联系个人岗位实际,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评先评优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性意识的重要环节,各基层党委在推荐评选中要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纪念活动的宣传,重点宣传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基层党委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请于
附件2: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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